本報訊(記者 徐景明 通訊員 甘偉平)這輛運載大型機械的貨車 ,未持有《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》 ,超限達34.3噸 ,2日被廈門交通執法馬巷超限運輸檢測站處以17000元的罰款 。
1日晚23時許 ,執法人員在國道324馬巷興恒酒店路口發現這輛貨車 ,該車不僅涉嫌超長超寬,還明顯超重 。同時 ,駕駛員黃某無法出示《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》 ,並拒絕配合執法 。隨後 ,執法人員通知拖車到場 ,黃某見狀 ,自行發動車輛接受過磅檢測 。
經檢測 ,該車輛貨總重83.3噸 ,超限34.3噸 。2日早上 ,黃某接受了馬巷檢測站17000元的處罰決定 。“這一趟運費剛好是17000元 。因為自己不了解相關法規 ,這一罰白忙活 ,還倒賠了不少 。”拿著罰單 ,黃某十分懊惱 。